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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学校章程
发表时间:2017-9-22 11:20:22 来源: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校 编辑: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点击/评论:4783/0

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服务人才,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川省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Chengdu Liyi Vocational High School)

第三条  学校地址:

西    区:成都市黉门后街1号;

    区:成都市镗钯街35号;

陆坝校区:成都市金兴北路373号。

第四条  本校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举办,是武侯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承担独立民事责任。学校以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并举,是一所多层次、多专业、综合性的中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  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学校教育规律,主动面向市场,构建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协同育人的文化和内部运行机制。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服务于成都市及武侯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现学生充分就业和终身职业生涯发展。

第六条 

    徽:

    歌:《礼仪,梦想飞翔》

    训:礼尚德华  仪范行雅

    风:重德重业  善做善教

    风:德业并重  自信自强

第七条  依托区域内现代服务业的优势产业,以行业领先企业标准为基准,具有独特的专业核心竞争力,学校骨干示范作用强,教师发展空间大,毕业生就业、升学相融通,成为学生、家长喜爱、行业企业信赖的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依法治校责任制。

设校长1人,副校长若干人,学校校长、副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副校长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一条  党总支委员会是学校政治核心。学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学校党总支委员会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  依照各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教科室、外联处、陆坝校区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同时设立专业部作为中层管理机构,对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进行管理。各处室、专业部设主任1名、视需要可设副主任1-2名,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事业发展实际,学校可以调整、增加或减少中层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学校干部任免、教职工的聘任、解聘、辞退、学校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买与维护、教职工考核奖励等重大事项经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委员会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党总支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维护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法制、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组织逃生避险、救护演练、消防演练等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学校管理

学校应结合职业教育的实际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办法。

德育管理

第十九条  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努力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中高级服务型技能人才。

第二十条  学校德育工作在校长、党总支部书记领导下,由主管德育副校长、德育处主任、团委书记具体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切实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十一条  坚持“以做人教育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职业生涯教育为引领,以礼仪规范教育为突破口,以职业道德养成为途径,以心理健康教育为支撑,以阳光成长、健康自信、走向成功为目标”的德育体系。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夯实学生的做人基础,培养学生符合职业规范要求的道德意识、行为模式和行为习惯。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德育途径,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共同完成德育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构建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组织、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各处室、专业部、年级组、班主任、科任老师在德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十四条  坚持德育课程主渠道作用。联系实际,坚持以价值观教育引领知识教育,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情感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德育课程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第二十五条  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德育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规定组织学生参加专业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以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职业纪律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的能力和习惯。

第二十六条  学校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个体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  坚持活动育人、文化育人等方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开展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制度,做到德育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教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根据学校实际,科学地、合理地进行班额、课时、教学内容、考试内容安排。教学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具体负责,教务处主任、专业部主任、教务处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管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审核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工作。

按学科或专业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专业部按学科或专业成立备课组。备课组应充分发挥业务职能,在学校教学科研,师资培训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施教学活动要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贯彻教学常规,维护校历表、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

第三十条  学校改革考试制度。认真组织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学科考试、专业抽考、中高职衔接考试、五年制转录、高三升学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

第三十一条  学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学生严格手续程序,严格执行毕业证颁发制度。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文体教材、图书资料、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  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三十四条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业务素质、专业能力、及行业岗位实践能力的提高。积极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效性”等课程培训原则,根据社会发展、学校需求、专业特色、学科特点和教师实际,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和校本培训计划,要求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引导教师制定并实施个人发展规划,促进教师个人发展和自我实现,促进德高业精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立与形成。

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教学工作管理制度。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绩效考核办法》的考核细则、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其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教改科研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由教科室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重视、支持和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保证必要的教育科研经费。

学校坚持教学改革,推进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从学校实际出发,积极开发学校校本课程,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学科研论文。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发现、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八条  学校认真组织本校教育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吸取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果。

对外联系与招生就业

第三十九条  外联处依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第四十条  外联处负责实施学生顶岗实习、就业的推荐和管理。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服务管理办法开展就业跟踪服务,并做好实习、就业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及汇总工作。

第四十一条  外联处负责学校对外联系工作,不断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兄弟学校的联系与沟通,寻求更多渠道的支持与合作。

艺体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尽力保障体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及场馆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通过体育课和创设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载体,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参加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体育综合运动会和体育单项比赛。

第四十三条  学校开设音乐、美术、舞蹈及艺术等选修课,成立各种专业队及学生社团,每年举办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和技能大赛,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制度和内部核查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的财务业务实行预算管理,包括年度预算和月度用款计划。

第四十五条  学校的所有财政、财务业务都要通过武侯区财政“大平台”进行集中审核管理。经财政“大平台”批准的用款指标项目的执行采取分级负责原则实施,并按财务流程签字报销。

学校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内,根据学校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地制定支出项目,保障学校的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七条  学校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合规办事,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第四十八条  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校园文化建设及维修工程按相关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及程序组织实施。

第五十条  学校进行设施设备采购活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五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五十二条  教师享有《教师法》等国家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十三条  学校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五章  学生

第五十八条  凡被我校正常录取或正常转入我校学习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并通过注册的学生即取得我校学籍。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分值作为学生各级各类评优评先的参考。

第六十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资助政策提供资助。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六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六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四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五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配合学校提升德育实效、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化解矛盾。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六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和改进家庭教育,促使家长协助配合学校开展德育工作。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子女教育,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七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馆。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志愿服务是德育的重要载体。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把志愿服务活动做到社区、做进家庭。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九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七十条  积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建立国际化推进工作办公室,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七章  学校与行业、企业

第七十一条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维护、拓展、深化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校内专业部、处室与企业的合作关系;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负责对实习管理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教师履职情况;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外联实习处。

校企合作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口联系部门定期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上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并经主管部门审定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长办公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来源: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校  编辑: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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