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总 则
1、为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成都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和《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学校基本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党政联席会议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是学校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要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提交党政联会议讨论决定。
3、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教育工作、管理工作等工作。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学校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应经常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议事范围
1、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学校发展目标和规划、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调整;
(3)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
(4)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研究、国际合作等重要事项;
(5)学校经费分配使用、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要事项;
(6)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薪酬分配制度等重要事项;
(7)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安全稳定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8)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则
1、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一个季度一次,遇重要事情应及时召开。
2、学校全体班子成员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涉及相关问题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校长主持。
3、重要议题会前应充分调研、沟通和论证,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或可供选择的方案。
4、 学校办公室主任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督促落实和存档备查。
四、纪律监督及责任落实
1、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时,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者追究其责任。
3、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会议成员应尊重、维护、执行。因特殊原因需改变的,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学校党政各自履行的主要职责及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到人,由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
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
二零一七年一月
来源:礼仪职中 编辑: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