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概况 诊改专栏 党建工作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网络教学平台
合作交流 专业特色 人才培养 师资队伍 招生就业 学子天空 佐证材料 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 教学科研 数字化校园 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 教学资源 互动交流
 
 
  
>>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建制度 >> 文章正文
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2018-5-3 10:36:01 来源:礼仪职中 编辑: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点击/评论:1384/0

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力度,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法制化,按照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厘清学校法律顾问工作边界,把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与学校依法治校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     工作任务

1、解答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咨询。

2、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

3、为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提供服务。

4、对学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修改并提出修改意见。

5、对损害学校权益的行为签发律师函。

6、为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意见和帮助。

7、协助学校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法制宣传。

四、法律顾问的聘请

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3年以上、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工作特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工作严谨细致、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律师作为学校的法律顾问。

 

                           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

                           二零一六年一月



来源:礼仪职中  编辑: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
 
 相关文章
 
 
 
 
 
 
 
 
 
 
 
 
更多的...
 
 
COPYRIGHT 2022 四川省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校-成都礼仪职业中学|成都礼仪职中 版权所有 四川省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校8211联合设计制作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兴北路373号(本部校区) 成都市锦江区镋钯街35号(东区) 备案序号:蜀ICP备17025003号-1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电话:028-85560276 028-85589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