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校服(职业装)
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以及《四川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川教【2016】108号)《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我校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建立健全专门的校服管理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家长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以及社会代表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校服的征询、采购、质量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
组长:杨建辉
副组长: 张易
组员:张奇志、兰忠建、张力、文成忠、李珊珊、孙兆霞、王增、何丽均、刘娟、唐丽、徐文英(家长代表)、牟兴会(家长代表)、赵思茂(学生代表)、杨艾佳(学生代表)、王友蓉(社会代表)
校服管理监督小组,由学校工会主席任组长,纪律监察员、工会委员、家委会成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以及社会代表为组员的校服管理监督小组,对校服征订全程监督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解。
组长:刘葛群
副组长:王晴
组员:覃君霞、万曦 、蒋有明、李莉、刘勇、孙学敏、刘剑、张薇、蒲彬艳(学生代表)、邹蓉(家长代表)、旦丽(社会代表)、
二、严格管理,规范流程
(一)坚持自愿原则,广泛征求意见。
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学生、家长以及专业人员意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好深入调研,召开专项工作会,决定校服款式、颜色、面辅料、价格等。同时发放书面告家长书,做到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允许学生按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或制作。
(二)签订采购合同。
发出公开招标或询价公告,并核实企业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工作,签订采购合同。
(三)校服验收。
校服管理工作小组认真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校服技术标准和所使用的面辅料等是否完全一致,要检查校服生产企业供应到校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件),方可接收。
(四)信息公开。
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站、公示栏等途径分阶段公示校服样式、供货企业、校服价格、校服质量检测报告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环节过程资料(工作小组职责、监督小组职责、会议纪要、告家长书、公开招标或询价公告、投标企业标书、采购合同等)要全部存档备查。
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不低于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实行“双送检”制度。一是学校在接收校服时收取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应拒收。二是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应当按照同一面料抽检 1 套校服的要求,及时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送检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发现校服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款式、面辅料、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应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并向质监部门报案处置。
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
2018.9.1
来源:礼仪职中 编辑: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