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类似广告、制作等;
8.具有教育类(职业教育)宣传有关经验。
(二)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承诺并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